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学生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为做好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条件 1、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全学年无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选修课、必修课平均成绩达 80分及其以上,且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心理、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75分以上;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加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学年综合积分在班内前20%名。 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并在德、智、体几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主要要求是:选修课、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90分及其以上,无不及格现象,或各门功课达85分以上;体育成绩达到80分以上;学年综合积分班内排名在前20%。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加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含团干)条件 1、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全学年无纪律处分; 2、坚持原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全局观念,能主动积极地协助、配合其他干部共同做好工作; 4、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学年选修课、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学年综合积分在班内前30%名; 6、范围为班委、支委以上干部。 模范团员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尊敬师长,遵纪守法。全学年无纪律处分; 2、积极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集体利益,勇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 3、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团结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处以身作则,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5、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年选修课、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学年综合积分在班内前30%名。 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同学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健康向上,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2、班干部组织能力强,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表率作用强、威信高,并能密切配合; 3、全体同学团结一致,同心协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活动。班级风气正,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程度高,好人好事多,全班无重大违纪现象; 4、全班学生学习努力,形成良好学风。60%以上的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并能以学习为中心开张多种内容新颖、形式活泼的学术活动; 5、班级教室、宿舍等环境卫生良好。 模范团支部条件 1、支部团员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健康向上,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2、支部成员组织能力强,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表率作用强、威信高,并能密切配合班委作好班级管理工作; 3、团组织健全,书记与委员间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作用; 4、能较好地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院系团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或独立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表现突出; 5、支部有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计划,并能坚持执行和完成。支部所在的班级精神风貌好,团结互助,全学年无重大违纪现象。 院系学生组织先进集体条件 1、集体成员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健康向上,组织能力强,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2、集体成员风气正,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成员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3、积极配合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能较好地完成教育管理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4、善于调查研究,工作敢于创新,能充分发挥育管理部门与广大同学的桥梁作用和纽带作用。 二、、时间安排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在第二周结束,第二周星期五下午下班之前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处王丹老师处。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团委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结果由院团委审核后报学生处。 学生处团委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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